首页 密咒真言 经忏课颂 经典念诵 一心念佛 雪域梵音 凡歌咏法 和雅清音 专辑 简谱 视频 听佛 有声书 链接
【三时映月-香光尼众佛学院】

三时映月(香光尼众佛学院)mp3下载
1.系念功德殊胜行 2.心经 3.清净大海众 4.普贤十大愿
5.说法 6.三皈依 7.忏悔发愿 8.阿弥陀经

悟因法师&香光尼众佛学院

悟因法师民国69年创办香光尼众佛学院,从事僧伽教育,迄今,孜孜矻矻走过二十寒暑,培育佛教人才,提升佛教文化是她不悔的坚持。

学历
文化大学中文系学士(民66)
中国佛教三藏佛学院高级部毕业 (民52.)

经历
财团法人伽耶山基金会董事长(民86.10-)
财团法人香光尼僧团伽耶山文教基金会董事长(民84.6-).
香光尼僧团方丈(民78.11-)
香光庄严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(民74.2-)
财团法人香光社会福利基金会董事长(民76.5-)
嘉义佛教会馆住持(民70.12-76.12)
香光尼众佛学院院长(民69.3-)
嘉义香光寺住持(民69.1-81.10)
台北十普寺三坛大戒受证为比丘尼(民48)


【悟因法师理念】

比丘尼教育的重要

  比丘尼是佛教的僧人,是依佛出家的宗教师。如果以各行各业的专业人士来说,他们尚且要接受专业的教育或训练,才能学有专长,立足于社会,身为宗教师的比丘尼岂能例外?

比丘尼养成教育的内涵  

  谈到比丘尼养成教育,一般人可能会想是到学府里去研究更高深的佛法,这是无可厚非,因为一成为比丘尼就不再如一般学佛居士,将学佛当作是工作之余的兴趣或修养,而必须具备深入研究的能力,成为弘扬佛法的宗教师,从这点看来,比丘尼确实需要接受教育。

  但其实比丘尼必须接受教育的更重要意义是,学习如何过僧人的生活。学习整个身心融入修道生活的过程,就是一段接受僧团教育或自我教育的历程。毕竟从在家到出家、俗人到僧人之间,在心态调适、生活习惯、僧俗对应上都需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与适应,尽管说在未出家前已熏习佛法,但实际过离俗的生活却是要在出家后才能学习的,这 包括重新面对新的身份、新的团体、新的生活方式,挣扎、挫折都是调适,也会有成长的喜悦,不论是欢笑与悲伤,这些都是养成教育的过程。

  有些利根的人在经论或高僧传里很快就能找到效法的楷范,而能自我教育,但在现世的住持三宝里,要成为僧团的一份子,就必须接受僧伽养成教育。

僧伽教育的信念

  我对僧伽教育的哲学,是建基于个人、僧伽、社会的总体关系。

  僧侣的宗教生活,是以身为比丘(或比丘尼)做为与大众共住、共学的基础,勤学修道以求个人的解脱,同时不忘宗教的奉献与服务。佛陀曾以十句话说明建僧的目的,其内容可归纳为三大类:(一)让僧安住,安心修行、奉献;(二)让社会认同僧团,僧人才能在世间安住,佛教才能在世间永传;(三)以走向解脱为最终的理想。

  此三大类中,个人的最终理想是走向解脱,但在现实世间,一定会与别人产生关系,这种关系包括僧团与社会,僧团处在社会之中,僧团直接影响着僧人内在的修学生活,而社会则是提供僧人生活道粮的来源。透过僧团与社会内、外的护持,僧伽才能完成住持佛法的使命,僧团与社会的安定与否是身为宗教师永远要关心的课题。

  因此对于个人,我坚信人人都有被教育的可能,对每个个体给予最大的尊重,然而每个僧众又都是独立的个体,每个人都来自不同的家庭,有各自不同的想法与生活习惯。是大众共聚在一起而成为僧伽(团体),如果不是彼此有相近的理想及对佛法、对佛教的了解,怎能聚集在一起、共事、共成?因此在不忽略团体的情况下,彼此学习相互支持、相互信赖,以完成佛法住世的共同使命。

  佛陀的教法是人类智慧的最高精华,如果不弘传是整个社会大众的损失。佛法弘传在今天,适应社会急遽变迁与资讯的多元,更需群策群力,不能单打独斗。我是以这样的信念与大家共聚、共学,这也是我的本愿。 

台湾的僧伽教育

  中国大陆,传统比丘尼的生活记录并不多,如六祖坛经中有无尽藏比丘尼,高僧传中也有尼传,如莲池大师云栖山下有比丘尼精舍,曾留下有关女众的记录,但确实不多,这些记录大部分由比丘写成,所以要了解传统的比丘尼生活,只能从比丘僧团的丛林生活去找答案。

  古时中国大陆的丛林,在性质上分成禅寺、律寺、讲寺,在传承制度上则分十方制与子孙制。丛林里都住着很多僧众,他们遵行着清规,有一定的管理制度,寺院往往拥有很大的田园土地,由僧众自己经营耕作。僧众除了担任寺院的执事外,也会到处游方参学,所以寺院人口的流动率颇高;又因当时整个大社会的教育并不普及,寺院往往是提供百姓教育的地方,因此有很多小孩送往寺院去受教育或当小和尚,直到现代大社会的教育逐渐普及以后,这种趋势才逐渐改观。

  台湾的寺院,在光复初期大部分是日据时代留下来的日本式道场,或如龙华、金童、先天等斋教式道场,只有少部分是圆顶受戒、清修弘法的道场。最近几年的最大区别是佛寺增多,僧尼住持增多,圆顶受戒人数增多,就读佛学院的人数增多,一般僧众的知识水准也提高了不少,佛教已褪去日本或斋教的色彩。另外,早期的比丘尼教育水准不高,很多事必依赖俗家的亲属人等来帮忙管理,久而久之,寺院的主客易位,变成在家人管出家人了。现在这种情况仍有,但大致上出家人的弘法意识及想让社会接受佛教的意识普遍提升。

  今日僧人多勤于弘法、度众、主动参与社会各种大小型活动不断地推动佛教走向人间化、生活化。以慈善回馈社会的机构也不少;文教方面,已筹办五、六所佛教大学、二十几所的佛学院,杂志也有几十种,出版品的水准还在提升中。  

僧众应自我充实、提升知能 

  荷担如来家业与弘扬佛法,应该不分比丘、比丘尼、男众、女众、在家或出家,彼此相互尊重、体谅,佛教才能兴盛。从前大社会的观念以为女众只能待在家里相夫教子,终日大门不出,二门不迈,女众若果出家,更被认为是因婚姻失败、感情受挫,或是在社会无法生存者;佛寺提供的只是吃斋,她们终日青灯伴古佛,字认不得几个,只能做劳役差使,看了令人痛在心里。

  现代社会进步,对女众的观念已经改变,女众出家不再是因婚姻或情感,而是有着为个人求解脱、为众生度苦难的热情,奉献身心于佛教、社会,如晓云、证严、恒清、昭慧法师等都是女众,她们奉献的热诚与悲心是大众有目共睹的。所以,我认为比丘尼只要有心,还是可以为佛教、为社会做点事的。

  因此我个人认为比丘或比丘尼都要发菩提心,以提升个人内修或化世的能力,才能共同为佛教、社会服务奉献。

僧伽的现代化与实践佛陀教法的精神

  自佛世至今也已有二千多年的时空变迁,有些当时制定的戒律已无法适用于现代。因此,在僧伽戒律方面,应强调戒律的基本精神与原则。中国的比丘(比丘尼)除受比丘(比丘尼)戒外,还要受持大乘菩萨戒和中国的清规。个人的修持及身分的取得,是根据犍度的规定来施行,而个人与僧团、僧团与教界、个人与社会或教界与社会之间的关系,大乘菩萨戒提供的是僧团现代化时需面对的问题,僧团已不能隐于山林,自绝于社会之外,在大社会里,更须按照社会的法律轨则行事。

  总之,个人的身心是修道的基础,在身心安顿下,发展个人本愿,在群策群力下,彼此的福报相互增上,透过六和敬的僧团,完成自己追随佛陀以求解脱及奉献服务的理想。(摘自《香光庄严》44期,香光庄严编辑组〈访悟因法师--尼僧伽教育的理想与实践〉,页22-26,民84.12。)


著作

专书

释悟因,《学士尼风波的省思》,香光庄严杂志社,民76。

释悟因,《点石集》,香光书乡出版社,民81.1。

释悟因总编,《觉树人华--香光尼众佛学院成立十二周年专刊》,香光书乡出版社,民81.10。

释悟因总纂、释见重撰述,台湾佛学院志【壹】《福严佛学院志》,香光书乡出版社,民国83.12。

释悟因总纂、释见重撰述,台湾佛学院志【贰】《圆光佛学院志》,香光书乡出版社,民国84.4。

释悟因总纂、释见重撰述,台湾佛学院志【参】《中华佛教学院志》,香光书乡出版社,民国86.10。

释悟因监修,释见晔编着《走过台湾佛教转型期的比丘尼--天乙法师》(中天出版社,民88.11)

Venerable Bhikshuni Wu Yin,《CHOOSING SIMPLICITY—A Commentary on the Bhikshuni Pratimoksha》,Snow Lion Publications, Ithaca, New York,民90.1。

释悟因总编,释自曜主编,《香光尼僧团「九二一」震灾协助重建纪实》,伽耶山基金会,90.4。

期刊论文

释悟因,〈戒学概说--比丘尼戒概说(上)〉,《香光庄严》37期,页16-22,民83.3。

释悟因,〈戒学概说--比丘尼戒概说(中)〉,《香光庄严》38期,页17-24,民83.6。

释悟因,〈戒学概说----比丘尼戒概说(下)〉《香光庄严》39期,页17-24,民83.9。

释悟因,〈 维持僧伽身分的要件(一)〉,《香光庄严》40期,页19-25,民83.12。

释悟因,〈维持僧伽身分的要件(二)〉,《香光庄严》41期,页20-24,民84.3。

释悟因,〈维持僧伽身分的要件(三)〉,《香光庄严》42期,页21-25,民84.6。

释悟因,〈 维持僧伽身分的要件(四)〉,《香光庄严》43期,页20-24,民84.9。

释悟因,〈 维持僧伽身分的要件(五)〉,《香光庄严》44期,页19-21,民84.12。

释悟因,〈维持僧伽身分的要件(六)〉,《香光庄严》45期,页19-22,民85.3。

释悟因主讲,编辑组整理,〈开拓「新修订佛教图书分类法」的里程碑〉,《佛教图书馆馆讯》5期,页47-49,民85.3。

释悟因,〈 维持僧伽身分的要件(七)〉,《香光庄严》46期,页41-45,民85.6。

释悟因,〈在文化与戒律之间--宗教文化背景的差异与适应〉,《香光庄严》46期,页17-22,民85.6。

释悟因,〈 维持僧伽身分的要件(八)〉,《香光庄严》47期,页 95-105,民85.9。

释悟因,〈 维持僧伽身分的要件(九)〉,《香光庄严》48期,页 88-96,民85.12。

释悟因,〈 维持僧伽身分的要件(十)〉,《香光庄严》49期,页 112-120
,民86.3。

释悟因,〈台湾比丘尼僧团的成立与运作〉,《香光庄严》50期,页92-96,民86.6。又《中华佛教比丘尼年刊》创刊号,页43-46,民86.12。

释悟因,〈 维持僧伽身分的要件(十一)〉,《香光庄严》51期,页98-107,民86.9。

释悟因,〈 维持僧伽身分的要件(十二)〉,《香光庄严》55期,页108-125,民87.9。  

释悟因,〈佛教建筑的使用与管理--以紫竹林精舍的设计与使用为例〉,觉风佛教艺术文化基金会,《1998佛教建筑设计与发展国际研讨会会议实录暨论文集》,页161-172,民87.11。

释悟因,〈维持僧伽身分的要件(十三)〉,《香光庄严》56期,页106-116,民87.12。

林美祯采访,〈推动香光尼众佛学院图书馆发展的舵手:悟因法师〉。《佛教图书馆馆讯》16期,页43-46。民87.12。

释悟因,〈再论雷慧儿文「从《阿含经》看佛教的人间化」〉《历史》月刊,页95-97,153期,民89.10。

录音带

释悟因?释见憨,《四分比丘尼戒本讲录》,香光书乡出版社,民83.。

Venerable Wu-Yin,《Teachings of the Bhiksuni Pratimoksa of Dharmaguptaka》 at the Life As a Western Buddhist Nun's conference in India, February 10-25,1996.

Edited & published by Gaya Foundation Luminary International Buddhist Society

释悟因,《比丘尼的修道生活-四分比丘尼戒本讲录》,伽耶山基金会,民89.7。

散文

释悟因,〈倏忽千年话敦煌〉,《香光庄严》55期,页154-165,民87.9。

悟因,〈青山常在 法水常流──忆师公以及那段曾经亲炙的日子〉,白圣长老纪念会,《自圣长老圆寂纪念集》页113-122,民86.1。 

其他:采访悟因法师及悟因法师主持之相关机构的论文报导

香光庄严杂志社编辑组,〈访悟因法师--尼僧伽教育的理想与实践〉,《香光庄严》44期,页22-26,民84.12。


佛教音乐·百度站内搜索
分享到: 更多
 
[白玛若拙佛教文化传播工作室] [无量香光·佛教世界]
教育性、非赢利性、公益性的佛教文化传播
2003-2015 Copyrights reserved 站长信箱: yjp990@163.com
愿此大悲音声,遍布世间,凡有闻者,悉不退转,究竟彼岸。